为做好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急诊急救、特需救治和慢病服务等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昌吉市各类患者合理有序就医,现将患者就诊安排如下,请各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合理安排患者有序就诊。
一、高风险区、居家隔离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人员就医
(一)人员发生一般疾病的,高风险区、居家隔离人员,先由社区干部联系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电话问诊;集中隔离酒店人员先由隔离酒店的医务人员进行初步诊治;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问诊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生或隔离酒店的医务人员联系州中医院医务部主任杨春红(电话18999540067)或发热门诊主任韩涛(电话13899697789),安排相应的专科医生问诊或视频会诊,给出治疗建议。(就医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经问诊需到医院就诊的,由会诊医生上报州中医医院医务部主任杨春红和昌吉市卫健委马江华(电话13565326300),同时通知州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做好接诊准备,病人所在酒店联系市卫健委马江华安排专用车辆转运病人,就诊结束后原车点对点接回。
(三)急危重症联系市卫健委马江华和州中医医院杨春红或拨打120,将病人转运至州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或急诊科就诊,并告知州中医医院接诊医师该病人的来源。
二、中风险区人员就医
(一)中风险区人员发生一般疾病的,由社区干部联系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电话问诊,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问诊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联系指定二级医疗机构电话问诊,给出治疗意见。建国路街道、延安北路街道的联系州人民医院,北京南路街道、宁边路街道、中山路街道、绿洲路街道的联系市人民医院。(州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巡诊联系电话见附件2)
(二)经问诊需到医院就诊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安排“亲情服务车”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建国路街道、延安北路街道的送至州人民医院,北京南路街道、宁边路街道、中山路街道、绿洲路街道的送至市人民医院。先进入发热门诊排查,排除新冠后再到专科就诊,就诊结束后原车点对点接回;确需住院的要收治在相关科室的缓冲病房。
(三)急危重症等紧急就医人员由本人/家属或社区/村委会拨打120,重症患者转至州人民医院就医,就诊结束后,由辖区乡镇或街道安排“亲情服务车”点对点接回。
三、低风险区人员就医
1.低风险区人员发生一般疾病的,由社区干部联系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电话问诊,需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问诊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联系州人民医院或市人民医院电话问诊,给出治疗意见。
2.经问诊需到医院就医的,可乘坐所在乡镇或街道指定的车辆到州人民医院或市人民医院就医。
3.急危重症等紧急就医人员由本人/家属或社区/村委会拨打120,重症患者转至州人民医院就医,就诊结束后,由辖区乡镇或街道安排车辆点对点接回。
四、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就医
(一)就诊医疗机构及要求
1.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化疗患者提前预约到原医疗机构就诊。
2.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化疗患者提前预约到州中医医院就诊。
3.按照《新冠疫情期间血液透析室防控建议》(国家肾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便函〔2022〕1号)相关建议,高风险区、中风险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透析患者要与普通透析治疗患者错时透析治疗。同时,血液透析患者在透析前要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所有放疗患者到州人民医院就诊。
5.高风险区、中风险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化疗患者就医须经医院绿色通道就诊,医疗机构不得拒诊,医护人员要做好防护,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
(二)就诊出行方式
1.集中隔离酒店孕产妇、血液透析、放化疗患者由市卫健委马江华安排专用救护车转运,就诊结束后原车点对点接回。
2.高风险区、居家隔离的孕产妇、血液透析、放化疗患者由所在辖区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救护车转运,就诊结束后原车点对点接回。
3.中风险区孕产妇、血液透析、放化疗患者由所在乡镇、街道安排“亲情服务车”转运,就诊结束后原车点对点接回。
4.所有孕产妇、血液透析、放化疗患者到医院就诊前,需提前预约好时间再到医院就诊。
(三)医院血透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州人民医院:陈桂琴15299672217
州中医医院:贾新霞18935724196
市人民医院:郑 娜13899620202
五、传染病患者就医
除新冠肺炎以外的水痘、麻疹、猩红热等传染性疾病患者由州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统筹做好医疗服务,不得推诿、拒诊患者。
六、精神类疾病患者就医
所有精神类疾病患者由康宁医院提供医疗服务,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及有“十大症状”的精神类疾病患者,须先在相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除新冠以后,由就诊医疗机构联系康宁医院,并用救护车送至康宁医院就诊。(高风险区、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的精神类疾病患者在州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排查,中风险区的精神类疾病患者及低风险区有“十大症状”的精神类疾病患者在州人民医院或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七、特殊药品需求的患者
使用特殊药品的患者联系社区干部或医疗服务保障联络员,社区干部或医疗服务保障联络员按照要求上报申报资料,与市卫健委医政科对接进行材料审核,按照规范要求将药品配送给患者本人。
昌吉市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就医咨询服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