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江苏连云港街头,一个小男孩竟然因为妈妈没给买玩具,当街咬住妈妈胳膊不松口。热心的路人纷纷劝说。一位阿姨哄着小男孩说,妈妈错了,妈妈不该当着那么多人说你,你松口,妈妈给你道歉。哄了好久,小男孩儿才松口。当妈妈要把他带回家时,他又一次咬住了妈妈的大腿。旁边的辅警也赶过来教育小男孩,小男孩反驳说是妈妈先打他的。
我相信,“咬妈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孩子看起来不过七八岁,是谁造成他当众“行凶”?并且还理直气壮的说是妈妈先打他的。这是果,不是因。一个孩子骄纵无度,家长难辞其咎。
这让我起想起我家邻居,邻居老来得子,娇贯溺爱。在孩子七岁时,想看电视遭到拒绝,他竟然玩起了“离家出走”,跑到大街上一个角落起躲起来,家长找到时已是半夜。从此,这个办法屡试不爽,稍有不顺心就威胁家长。甚至也不服学校教育,曾经“离校出走”偷跑回家。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现在和一群小混混,过着游手好闲的日子。
“惯子如杀子”,如果无底线地一味退让,惯坏的是孩子,痛苦的是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