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北京户籍流动人员在京有工作单位的,可直接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或单位委托存档机构开具调档函,办理档案转接。
(2)在京没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单位(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转接,档案通过机要转递。
这个问题可笑至极。北京市已经实行多年的政策是:即使你有工作单位,只要你户口不在北京就不保管你的档案。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你档案是什么单位接收呢?按规定非京籍人员,单位不能解决户口指标的话,是接收不了你的档案的。
正常离职后档案处理方式,是由新单位出具调档函给到原单位,直接调转到新单位,前提是新单位具备管理档案的权限。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新工作没有接收档案的权限,那由户籍地人才开具调档函给原单位,档案转递回户籍地人才。
切记!档案不要存放在自己手里造成死档情况,以免影响后续档案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