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自治,不是委托某个人负责管理,需要组建具有各种专业知识的若干名业主组成的服务管理执行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签订劳务合同,给予劳动报酬。构成的人员需要有充足的时间,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三观正,责任心强,具有建筑、安保、车管、水暖、财务、法律的专业知识的退休人员作为自治组织执行机构的核心成员。切记:凡是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纪律处分的人员,均不得参与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自治组织内兼任任何岗位。如果将自治的事项委托给某个人,根本无法达成“自治”的效果。毕竟一个人的精力、能力、承受力有限。
刚成立业委会,谁愿意无私付出,跑上跑下,就选谁,因为大家都不了解。成立业委会后,业委会主任的不担当还给赖死不走的物业公司收买,加上街道的发对业委会自管,就容易被推翻。这就是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辖区8年前宝岗大厦自管业委会的悲哀。
取消物业公司的核心问题还是经济利益!!!你想,物业公司想赚黑心钱,直接从业主身上盘剥,减少服务人员使服务不到位。乱收费增加业主的负担。侵呑业主的公共收益非法占有。以管理者自居凌驾于业主之上。你说业主不呼喊取消吗???
小区业委会还是应该根据业主大会的表决铁腕治理小区!!!
现行物业管理制度不符合中国国情
物业公司成立的初衷是收支相抵,略有节余。现在搞成了什么状况,大家心知肚明。物业公司大多为私营物业,它的本性决定了它的逐利行为!!!虽然说有的物业费收的高的小区矛盾不大,但业主还是说高,主要是物业服务确实好掩盖了矛盾,这些物业公司也偶尔给业主一点小惠,如送点礼品,吃点节日饭等,说白了费用还是业主交的物业费在使用,但物业服务内容只有那么几项,有必要收那么高吗???物业公司挣多少钱?大家可看物业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挣的钱就是暴利!!!对付业主就是做假帐,说是亏损,收那么高的物业费,还侵呑业主的公共收益,乱收费等,会亏损吗?物业公司是一个吸血鬼。小区物业服务成本很低,只有公共面积的清洁,保安,绿化及小修补,电梯都由厂家维修。为啥物业费高呢?因为公司有一批管理人员,利润,还要纳税,这些都由业主来承担。由业委会或聘请社会物业服务人员服务,物业费会大大降低。如有小区仍请物业公司管理的,他们愿意承担高物业费,也可维持现状。
选一群真正无私无畏的、干干净净的、有管理能力的人,并付给他们一定的劳动报酬,通过他们制定出一个能超过60%支持率的小区规则就已经非常成功了……
至少要选这一代人没有其他房产的业主。防止业委会成员掏空维修基金后卖房走人。
小区自治组织人员必须要做到,不管你是否是国家干部退休公职人员,党员或外地农村进城购房人员,只要办事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公无私,不为私不为利,全心全意为小区业主服好务的人就可以选为小区自治组织成员,如发现个别自私自利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办事不公的在业主群投票一半以上就解除他(她)自治组织成员资格。
一定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公平公正处理事件的能力,不怕风言风的挑拨,团结成员真正为业主服务。
应选择什么人其实并非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公开透明的约束机制。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成坏人。
一定要选那些奉公守法,大公无私,敢于为小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最大化去发声,执行的共产党员业主,因为党员要比普通人更多一层约束。
业主轮流进业委会,一切事项由业主集体投票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