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8月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王锦升 摄影报道)旅游在外美酒助兴,却因此酒驾得不偿失。8月8日,在莱山收费站附近,从安徽来烟旅游的王某某被查出酒驾,给旅途生活增添一份烦恼。
当天12时50分许,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在莱山收费站例行勤务,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皖K*****黑色SUV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快速筛查时,快速检测棒的红色报警灯闪动起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血液内酒精含量为 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该车驾驶员王某某系安徽阜阳人,孩子放暑假,便开车带着一家人出来游玩,7日到达烟台,夜里和朋友一起吃饭饮酒,持续到凌晨1点多,事发中午驾车准备向北去内蒙古,没想到会酒驾。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每个人的身体的代谢功能不同,酒精的代谢有快有慢,如果要驾驶车辆,在驾车前的二十四小时内最好都不要饮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