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蔓延,防范疫情风险外溢扩散,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0日8时起,在全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时间暂定五天。
临时性静态管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8时,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静态管理包含三个“暂停”和三个“不”。三个“暂停”是指除参与防疫工作的人员之外,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居家办公;除相关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所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除具备条件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外,其他商户暂停营业;出租车、网约车停运。三个“不”是指居民不聚集、不流动、不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