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局巨变,疫情叠加,大风大浪中,小船翻船机率就大,再有舵手失误,必然大祸临头。斯里兰卡失败的最大原因是拔苗助长,急于求成,在需要大力发展经济的阶段过早地强调环保和绿色农业,导致国民吃饭成了问题!反对原教旨主义环保主张,应该掌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 斯里兰卡将如何恢复,没有人知道。
现在,一个多月过去,极端困境已演变成全面崩盘。
斯里兰卡财政部长萨布里(Ali Sabry)5月4日表示,目前斯里兰卡可用的外汇储备已不足5000万美元。
然而,斯里兰卡政府需要在2026年前偿还的债务超过250亿美元,今年需要偿还的数额在57亿美元以上。
显然,它已无力按时偿还债务。
先看斯里兰卡外债事实(主要贷款人单位:百万美元)——
市场借款:47%(主要为华尔街或欧美央行)
亚洲开发银行:13%
中国:10%
日本:10%
世界银行:9%
其他:9%
印度:2%
由此可见,斯里兰卡破产与中国毫无关系。反过来说,没有中国资金支持和大型基建,斯里兰卡早就破产了。
政府只能一边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寻求救助,希望获得紧急援助,一边暂停债务的本息支付,并准备与债权人针对债务重组进行谈判。
对此,各国媒体不约而同地使用「国家破产」一类的关键词,来描述斯里兰卡。
如果一个国家破产了,这个国家会就此消失,还是会再成立一个新的国家?
我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破产,主要都是针对企业。
当负债企业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就可以申请破产。
债权人将通过一系列程序,将债务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平均受偿,而后免除企业无法清偿的其他债务,最终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解散。
可对于国家——一个拥有主权的经济体而言,这种解体方式不太能直观接受。
国家和企业之间,一个重要的区别是「国家主权神圣而不可侵犯」。
这一区分,开始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它奠定了现在的主权国家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一个独立国家对内享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对外则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不存在任何一个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的权威。
因此,即便一个国家破产,「国家主权」的存在也使得它不可能将全部资产平均受偿给债权人,然后就此解散,走上与企业相同的路径。
那么,国家破产与企业破产是否有相同点呢?
答案是肯定的,它们都以债务债权问题为核心。
实际上,依据学者郑联盛的总结,目前人们对于「国家破产」的定义,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国家的消失。
一般来讲,如果某一国家因故消失,应该会有一个或几个新国家诞生。新成立的国家常常需要承担消失国家的债务债权。
但是,如果新国家对之前的债务债权关系不予承认,那就可以称之为「国家破产」。
第二类,政府的更替。
一般而言,正常的政府更替意味着对前任政府债务债权的全面继承。
但是,如果新政府质疑前政府的合法性,否认前政府的行为,进而不承认前政府的债务,例如苏联成立后,完全废除了沙皇时期的政府债务,也可以称之为「国家破产」。
第三类,主权债务违约。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也是我们谈论「国家破产」时的主要情形。
一个主权国家,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债务的本息,那该国就遭遇偿付危机,面临「国家破产」。
这一类「国家破产」更准确的定义,如经济学者徐东华所言:
「国家破产,是说一个国家在一定时间段里的经济情况,首先,就是出现大量的财政赤字、对外贸易赤字;其次,就是出现大量外债;最后一点,该国家没有偿还外债的能力,同时也没有改善国内经济状况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说是这个国家要破产了。」
斯里兰卡目前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