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请:关于农村宅基地市场化这个建议,早在十年前提出来的话有可能是与城乡结合,缩小城乡区别,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意味着老人落叶归根,年轻人进城,各自发挥其自己的贡献。
如今再提农村宅基地能否市场化,是违背上级政策的,政策规定、只有本村集体户口的成员才能有权购买和翻建自己的房子。现在提出来是否有炒作之 嫌疑?所以我不同意这种说法。
你赞成农业大学专家说让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的建议吗?
我国的住房用地分为两种体制形式:一种是城镇的商品房,这类住房所用土地是不免费的,其土地使用费和房费合并在一起出售给购房人,我想国家这样做的考量可能是认为城市居民收入要高于农民,再一个就是城市土地资源紧张,集中使用程度高,具备建房用地商品化的条件,通俗一点就是城市住房用地市场化较好。这样做有利于城市发展。
第二种就是农村的农民建房,这种农民建房,国家免费提供宅基地,自已出钱在上面建房,过去由于规划不统一,管理松散,农民建房不整洁,不合理,不卫生,不美观,不便利,如今实行了新农村建设,大力重视乡村规化,现在的乡村新居更现代化了,更美观了,更卫生了,更便利了,真正的实现了让农民安居乐业的愿望。
农村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是国家给予农民的一大福利。原因主要的还是农民比较贫困,收入低,如果让宅基地市场化的话,可能会有大部分农民建不起房,那么就影响了国家让农民“安居”的执政理念。
近几年,农民也富裕了,过上了小康生活,曾有不少的所谓专家就建议让农村宅基地市场化,不过这样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果,是有益于农民,还是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谐发展,今天我们就来分析其利弊。
首先说我不赞成专家的建议让农村宅基地市场化,原因是:
农民才刚刚摆脱贫困,但仍有少部分地区还没有彻底脱贫,大部分的农民才刚刚过上小康生活,这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富裕,充其量只能算吃饱了饭,住上了冷暖有保障的房子,离农民需要的富裕道路实现还任重道远,所以我们还必须努力,如果现在让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的话,就会对刚脱贫的农民又有可能让其返回到过去的状况,那其不是国家这么多年的努力白白地毁掉了,更重要的是打击了农民致富脱贫的信心,所以说现在提出让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的条件还不成熟,未来也许可以这么做。
农业专家有这么一说,实行农村宅基地市场化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果真是这样吗?
有人说,农村宅基地市场化了,农村的宅基地就值钱了,农民可以卖宅基地来增加收入,老赵认为,这些人的想法太天真了,你仔细的想一想,过去,将来的政策走向,农民会有多余的宅基地可卖吗?
自从八十年代起,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后,国家对宅基地的申批使用就实行了严格限制,以减少土地的浪费,提高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如今国家更是屡次重提“一户一宅”政策,农民只能会合法的得到一个宅基地,不会象过去那样轻易的就会得到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宅基地。一户农民只能合法的得到一处宅基地,如果他卖掉了,他其不是无地可住了,有人抬杠说,卖宅基地可以进城买房,城里发展条件更好,说到这里,老赵不得不反驳你了,依农民现在的条件,就是卖了宅基地,有了个几十万,到城里买了房,城里又没有农民发展的条件(稳定的收入),那农民以后还过不过了,所以从这方面来说,农村宅基地市场化,只会让农民生活更惨,而且还影响农村农业的发展,因此从大局着想,可以允许少数农民进城发展,支持城市建设,但绝不允许大部分农民峰拥入城抛弃田地,让农村空心化,寞落。
现在提出让农村宅基地市场化,还有一大弊处,那就是会造成农民收入不平衡,不公平,大家也知道吗?由于历史原因,有许多农民手中握有多处宅基地,他们可以出售宅基地,获取丰富的收入,同时还不缺少自己居住的,但对于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民就显得不公平了,这样造成的结局是有一部分农民很轻易的富了起来,但这个富裕不是付出劳动辛苦得来的。其他一部分只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民就会有意见和不满,本来做的是好事,到头来却搞得农民有很大的矛盾,不利于乡村和谐发展。
说来说去,我认为让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是弊大于利。某些农业专家的建议,只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
在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的前题下,完全可以,作用会是多方面的,也是有益的。
市场化是最终的结果,不管赞不赞成,可以盘活土地,也可以增加农民的一份收入,以后村庄肯定消失,农场主是农村以后的受载主体,这必然要市场化
不同意,因为那样的话可能造成又回到解放前了,有钱人又成资本家了,无钱人又可能是流浪街头无家可归。
谢邀请,我就是一农民,我非常赞成农村宅基地市场化,如果农村闲置的房子能市场化,也就行说准许市民在农村购买房子建厂和居住,一方面可以在农村建厂,让无工作的农民可以找到工作,再也不用背井离乡岀去打工了,另一方面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他们可以把闲置的房宅变现,在打工的城市购房交首付款,终于可以不用租房住了,租房住双倍的水电费让农民工实在承受不住,连洗澡都成了一种奢望 最值得支持的是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能够得到再利用,全国闲着的宅基地在我们寸土寸金的时代实在让农民心疼,如果变成粮田,我们何必买美澳的转基因大豆呢
只要利国利民也未尝不可。
赞成农村宅基地市场化,但必须是村集体的宅基地,而不是已经分配给农户的宅基地。村集体的宅基地市场化可以盘活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给村民谋福利,但是不能以卖的形式市场化,只能以租凭的形式市场化。卖的形式是断子绝孙的行为,万万不可取。象我们这里,政府规定村集体的宅基地只能租不能卖,买卖宅基地是一次性的,卖了就终身沒有了,是断子绝孙的做法,政府政策不允许。出租宅基地年年有收入,能造福子孙后代。
不赞成,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的话,耕地面积有可能缩小,耕地面积不少于l8亿亩红线不好包了。
首先说农村宅基地本地农村户可以自由买卖,给予更名过户改变所有者。
自由买卖还不如说允许城市人到农村买地翻盖房屋置业。
国家不允许与此,一定是有道理的。
从一农民看,也不应该放开城市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置业,为什么,想即到农村买地置业城市平民百姓不会这样,因他们沒多余钱没条件到农村置业。
那到农村置业买地一定是富人他们城里有大量房产,且到农村买地一定会大兴土木,盖豪华住宅,对农村会造成何任等影响,他们将永久占有集体土地,想想此状态国家集体会允许吗,目前国家性质也不会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