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对原集体士地上的房屋 再次征收时,根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补偿政策;地方政府规定的数目是多少应该就是多少吧。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巜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的法律规定有三种补偿方式。一,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四合院)。二,安置房(楼房)。三,货币补偿。选择什么样的补偿方式被征收人说了算。改善居住条件,就是被征收人原有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产权)登记的面积越拆越大,越拆越小不叫改善居住条件,是原有生活水平的降低,不符合法定原则。单一货币补偿会被司法强拆的。学法守法,弘扬法制精神!
首先什么是再次征收?第一次是谁征收的?合法吗有国家的批准征地证吗?如果是非法的打着政府旗号征收骗取农民土地,没有给农民合理安置的应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干部的法律刑事责任,对利益链更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是合法征收就要按国家标准补偿,而不应该由地方政府来定,如果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低于市场价造成老百姓财产损失的更要追究当地的领导干部责任,必须要遵循共产党初心,一切为了人民谋幸福
这不现实。
这个问题太大了无人可解释,地区不同,房屋手续,房屋结构,征地用途,都相关政策补偿不同。
如有证收一定会相关政策补偿,想多要不可能,放宽心吧,也不会让你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