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花光了一生的积蓄,甚至给子女留下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我说,这是极不必要,极其无情和极端自私的。
古人把七十岁称为古稀之年。现在来一般来说,能活到这个岁数,也算是可以了。山珍海味吃过了,绫罗绸缎穿过了,山南海北去过了,男欢女爱经过了。看惯了日出月落,雨雪风霜,尝尽了生命中的酸甜苦辣和世态炎凉,已没什么遗憾了。可以说,多活一天就是赚了,闭上眼睛滚蛋也不算赔。这时,如轮到晚期癌症或脑出血,脑梗塞一类死症顽疾,就别浪费钱了。否则,自己受罪不说,子女也跟着受连累。尤其是脑出血一类,开颅手术后,大多瘫痪在床或半边不随,实在不忍心子女在旁边受累。他“她”们还要工作,要挣钱养家,忙着呢,难着呢,累着呢,手头紧着呢!久病床前无孝子。作为老人,到这种时候了,再让他们操心费力,花钱受症去尽孝就有点残忍不道了。父慈子孝,到这岁数,如果好好的。家有一老,胜过一宝,忙碌一日,身心俱疲,走进家里。老人慈祥的笑容如温暖的阳光,做好的热饭,使人忘记了一切烦恼和悲伤。一进屋,有爸,有妈,这才是家,这才是家啊!反之,父虽慈,子难孝,那就不要强人所难,让亲人再受累了。
按说,贪生怕死是人的本性,但人终究都是个死。在这种大病在身,抢救下去,最终残疾不能自理,生不如死。散尽钱财,多活几天又能怎样。不如放弃,顺其自然。随风而去。儿女是自己生命的延续,给他们省下治疗费,留下一笔钱,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些,给于他们最后一份爱。能让他们在灵前哭一场,在坟上添土,自己也含笑于九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