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仅8岁的女孩小芳(化名)遭到继母和生父的虐待,执行校长面对小芳生父漏洞百出的解释,没有追问也没有核实,更没有报警。
5月31日北京日报报道了此案细节,小芳的继母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小芳的生父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学校被取消了三年评先评优资格,执行校长被辞退。
小芳
2020年2月开始,小芳遭到生父和继母三四个月的虐待。张某和王某某借口小芳不听话,殴打她、不给她吃饭、不让她进家门,还用烟头烫她。
但是小芳平时是去上学的,难道老师、校方就没有发现孩子遭到虐待的情况吗?
其实校方是有一定知晓的。小芳的班主任老师曾发现,孩子在学校吃午餐吃得特别多,而且孩子的脸上、双手上时常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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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将此情况汇报给了执行校长,执行校长给孩子买了烫伤膏、并联系了小芳的生父张某,询问孩子为何会这样。
张某只回答是小芳自己烫伤的,执行校长就没有多问。
2021年5月,小芳所在的居委会有人发现其受虐问题,经过上报后,线索被移送给了当地的检察机关,警方也介入,对张某和王某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房山检察院还联系了民政局,妥善安置了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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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芳已经跟随亲生母亲到了江苏生活,小芳说她现在觉得很幸福,转入当地学校后,学习也进步了一些,其生父张某也按时支付了抚养费用。
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应该给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禁止对其实施暴力、虐待及遗弃。
据极目新闻报道,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律师称,一项调研课题研究了2008至2013年期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发现“施暴者是亲生父母的占74.75%。”
有些家长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打骂孩子都是他们自己或者自己家的事儿,且有一些周围的人,也是一样。
张雪梅律师介绍,其中一个调研案例的受害人是一个女孩,她遭到母亲殴打后,被发现身上不仅有新伤,还有累积了七八年的陈旧伤痕。
更可气的是,老师以及周围的人都知道女孩被打,却没有人报警。
可见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让他们不受侵害,每个人都有责任。
部分素材综合自北京日报、极目新闻、《未成年人保护法》
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