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河南省A县易先生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报告显示易先生2015年8月10日于A县某银行贷款的300000元,2018年8月4日到期。截至2021年11月,余额为300000元,当前有逾期。
易先生回忆,自己从没有在银行贷过款。怎么无缘无故多出来30万元银行贷款,百思不得其解。
易先生求助李律师,李律师认易先生没有在银行贷款,出现个人征信不良记录,A县某银行侵犯易先生姓名权和名誉权。以某银行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为由起诉到河南省A县人民法院。
近日,河南省A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银行侵权成立,责令删除易先生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因案涉300000元贷款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赔偿某先生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