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四川省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简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四川税务)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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