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细则》指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过去几年,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行业运用越来越深入,人工智能处方在很多医疗机构中使用越来越频繁,于是可能产生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如在网络平台上和一些药品连锁实体店里,留下个人信息,都可能购买任何处方药,这些处方基本上都是后台的人工智能处方,造成处方药乱用现象十分严重,对老百姓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特别是那些消炎药的副作用,可想而知。
第二,同时人工智能处方,在一些药品连锁店里使用医保卡,造成人工智能处方与医保卡的乱用,浪费社保基金非常严重。
第三,医疗腐败,医院人工智能处方需要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于是网络销售和药品连锁店与这些人合作,使这些医生进行职务犯罪,获得处方权的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