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强制员工每周在办公室40小时,否则将辞退!此举是否合理?

马斯克强制员工每周在办公室40小时,否则将辞退!此举是否合理?

疫情汹涌,“居家办公”早已成为热词。无论企业大小,员工老幼,在病毒的“无差别攻击”面前,可以说是人人平等。目前数得上的科技巨头,比如谷歌、苹果、Meta、Twitter等,员工都已经在家办公了一两年,特斯拉的大部分员工也不例外。但是最近,世界首富马斯克坐不住了。马斯克给特斯拉全体员工连发了两封邮件,宣布“在家办公”到此结束!

一、案例分享

据外媒报道,特斯拉公司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在一封发给员工的邮件中要求员工返回办公室线下办公,并且至少要在办公室待40个小时,否则视为辞职。

马斯克在电邮中写道:“特斯拉的每个人都必须每周至少在办公室待40个小时,如果你不出现,我们会认为你已经辞职了。”“你的级别越高,你的存在就必须越明显。这就是为什么我经常住在工厂里,以便那些在生产线上的人能够看到我与他们一起工作。如果我没有这样做,特斯拉早就破产了。”

由于加州新冠疫情的反复和一些工人的抵制,目前硅谷主要的科技公司并不要求员工返回办公室线下办公。虽然特斯拉已将其总部迁至得克萨斯州奥斯汀,但其仍有工程基地和其中一个工厂位于加州旧金山。

而一些特斯拉员工在匿名应用上发布帖子表示了对马斯克的不满:“如果有大批人要离开,特斯拉将如何完成它的项目?我不认为投资者会对此感到高兴。”一名特斯拉员工写道。不少位于加州的工人权益组织也公开反对了马斯克的返岗计划。目前,特斯拉并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实际上,在2020年5月,马斯克就重新开放了位于加州弗里蒙特的一家特斯拉工厂。虽然一些大雇主已经接受了长期自愿在家工作的政策,但包括谷歌在内的一些公司,正在要求员工逐步返回办公室。

二、法律延伸

那么按照马斯克的这一要求,如果在我国,要求员工每周至少在办公室待40个小时是否合理呢?

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因此,从时间上来看,要求员工每周在办公室待40小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站在老板的角度来说,这个可以理解,因为疫情对企业影响确实很大,耽误一天就可能损失数以亿计的金钱,若员工早日正常复工,他就能减少损失。

但是,在疫情当前,要求全体职工复工,势必会增加人口的流动性,从而加大了疫情传播的可能性。而特斯拉员工工作所在地正处于疫情频发阶段,从尽可能降低感染新冠风险的角度分析,此次复工时机且要求全体职工回办公室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所以站在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论也不同。

那么,居家办公到底是否可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界定“居家办公”这一概念,但作为远程办公的一种形式,居家办公在某些行业已普遍存在。2020年疫情期间,针对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的情况,居家办公这一用工模式被广泛提倡,政府的各类通知、意见等相关文件中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居家办公的字眼。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中提倡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其后,《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中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也建议“中、高风险地区鼓励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为协助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积极推广居家办公、远程会议、灵活用工、弹性工作、错峰轮岗等方式,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支持运用云计算大力推动企业上云,重点推行远程办公、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网上培训、协同研发和电子商务等在线工作方式”,“推动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深化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业APP)、 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推广协同研发、无人生产、远程运营、在线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恢复制造业产能”。

但是不同行业,对居家办公的需求有所差异,所以,对于员工每周在办公室40小时是否合理要根据复工复产与居家办公、企业经营与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

三、补充评析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民众生命健康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居家办公”的用工模式被广泛地采用。然而,这种用工模式不仅造成了传统劳动法制度的适用困境,而且对用人单位的人员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与传统的指定场所集中办公不同,居家办公在劳动关系确认、考勤纪律管理、工资薪酬计算以及工伤认定等方面存在许多法律难题,也引发了诸多法律争议。因此,企业在制定居家办公的管理制度时也要注意合理、合法、合情。可以通过职工完成工作的时间效率、成果质量,对职工居家办公的工作进行管理。另外,企业在制定居家办公考核制度时,内容要合理合法,并且要征询职工的意见,或与工会协商,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并进行公示,最后通知员工并让员工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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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名为化名,引用案件信息来自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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