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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只要是退休人员应该100%希望再次增加的,而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未退休人员可能就有人不太希望养老金连续上涨了,除非家人也有退休的。
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应该说是大概率情况,所以我们已经不用再讨论是不是会上调的问题,而是应该讨论希望怎么调整的问题。
从养老金17连调的模式可以知道,今年的养老金再次增加应该还会延续这个模式,即“定额+挂钩+倾斜”的调整架构。
因此,我们只能在具体的结构和挂钩方式上看看能不能有所进行局部改进和完善,从而满足大多数退休人员的心愿和适当体现养老金增加额的“共同富裕”。
去年全国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长在131元左右,而通过整理和统计各省市的养老金调整数据来看,定额调整标准人均大概在50元左右、挂钩调整额度人均大概在50元左右,倾斜挂钩标准人均大概在31元左右。可以说,能够让全体退休人员共同受益且能够充分体现“共同富裕”唯一指标的“定额调整”占比40%不到,应该至少有提升10%的空间,如果按照去年人均增长131计算,定额调整标准可以增加到每月65元这个水平。
而为此腾出增长空间的最大可能应该是挂钩调整里的养老金水平挂钩和倾斜调整部分。具体来说,可以考虑将养老金水平挂钩、高龄倾斜调整均实行与本人领取的养老金高低挂钩,即在整体下调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的基础上,采取阶梯式挂钩比例,养老金标准越低挂钩比例越大,相反养老金标准越高,挂钩比例越低。对于高龄倾斜部分也同样根据养老金标准采取不同的倾斜标准,养老金标准越低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力度不减,甚至加大;而养老金标准越高的,倾斜标准越低。
不知道上述养老金调整的完善措施,你是什么看法?欢迎讨论。
【华子】感谢你的阅读!
希望增加、但意义不大!原因一是增加部分跑不过物价上涨幅度;二是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的幅度跑不过在职人员增加的幅度;三是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差距很大,按百分比等比例上调的方式造成高的更高、低的更低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意见更突出;所以说希望增加、意义不大。
很明显,应当不是“养老金”而是基本养老金。
由于存在不合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这里不应当是“再次增加”,而是应当废除“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每年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不要“多拿”、“多得”、“视同”的,要公平合理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实说到“增加”也只有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根据“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个人账户储存额的结余和利息的变化)的“增加”。
而“养老金”中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是不可能“增加”的,是应当废除的。
对于所谓的“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如同商业养老保险、银行储蓄、理财也是不可能“增加”的。
应当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因为搞“个人养老金”是没有社会保障意义的。
可以看出只有基本养老金每年才是可以变化的。这是与“养老金”的区别。
泛义的讲“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但是在中国不说基本养老金而说“养老金”是有不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