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你会吃官司的,当歹徒的刀还没捅进你身体的时候,你不能防卫,因为此时属于犯罪未发生;当歹徒的刀从你身体里拔出来时候,你不能防卫,因为此时属于犯罪终止;当歹徒的刀正好捅进你身体里的时候,你不能防卫,否则法官判你互殴。
说到正当防卫,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但如何界定,很多人并不清楚。
去年9月,两高一部就“正当防卫”增加修改了一些法律条文,所以大家有必要及时了解一下,以免因为不懂法,而遭受无辜牵连,严重者甚至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妻子被歹徒用刀胁迫,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说明四点:
①刀已经威胁到了妻子的生命安全,这是正当防卫的先决条件;
②从正当防卫的时间上来看,歹徒正在不法伤害,手里还有刀,情况危急;
③大家都知道一把刀架在脖子或被顶在腹部,随时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④以上三点符合最新的正当防卫,对特殊条件的认定:歹徒在实施不法侵害中存在的杀.人、抢.劫、强j、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可以实行特殊防卫。
这样的特殊防卫,让歹徒造成的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妻子在被歹徒用刀胁迫时,丈夫趁其不备将其反杀,属于正常防卫。
新规定的正当防卫又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一、什么叫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不光包括威胁生命安全,也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及侵占公有、私有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并不单指犯罪,一些违法行为也包括在里面。
现在还增加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进入他人住宅,这种非法的侵害可以进行正常防卫。
二、什么叫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的是他人或自己在受到人身安全威胁的情况下,而制止这种不法侵害的行为,对歹徒造成的损害不用负责,这种行为叫做正当防卫。
说说正当防卫的四个新的要点:
①如果自己预知某人会进行报复行为,提前随身携带水果刀或其他武器,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对正当防卫的认定。
比如说,一个年轻人被一群小混混围攻,年轻人身上带了一把水果刀,在挥舞水果刀自卫的时候,把对方给杀了,那么这个年轻人适用于现在的最新法规:整个过程属于正当防卫。
②如果有人拿刀伤你,你同样也可以用刀砍回去,因为二者的伤害行为是对等的,当然要在别人动手在先,你动手在后的情况。
比如说,别人只是用手打你两拳,而你用刀把别人给刺伤了,这是行为上的不对等,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了。
③自己没有携带武器,而你被对方用刀威胁或伤害后,利用自己的力气把刀给夺回来,两个人继续厮打在一起,最后他看打不过你,他逃跑了。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继续追着他,法律认可特殊情况下的补刀行为,以前不被认定,现在可以被认定正当防卫。
④对方只要拿刀在你面前晃来晃去,即将砍伤你或已经快伤害你脖子的时候,完全可以提前正当防卫。
没有必要等被他砍伤了,流血了,再去防卫,这时候就算去防卫,也不一定打得过别人。
这就是2020年9月3号正当防卫的新规以来,四条最新的修改。
有关正当防卫,说说题外话。
01
最早要归功于欢案件,这起“刺死辱母者”的案件,关于是否正当防卫,在2016年引起了全国的大讨论。
催债者杜某以各种手段侮辱于欢母子,不甘母亲被他人屈辱,于欢拿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刺死了杜某,随后于欢被判无期徒刑。
2017年6月,山东高院进行了改判,认定于欢是防卫过当,最后获刑5年。
很多人应该对这个案子记忆犹新,当时轰动一时,不光成为法学界讨论研究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上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很多媒体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广大的人民群众也参与其中的讨论。
02
于欢案的改判,间接地影响了另一起案件——丽江唐雪反杀案,原本认定为是故意伤害,后也改判为正当防卫。
这起反杀案件同样也轰动一时,在2021年5月,最终等来了好结果,唐雪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
2019年2月8日晚,唐雪坐车回家,在村口遇到了喝醉酒的李某,李某言语上轻浮挑衅,回家后唐雪把李某的行为告诉了父亲,父亲带着女儿随后找到李某理论,两个人为此还动了手,后来被李某的朋友拉开。
次日凌晨,李某拿着菜刀在唐雪家门口大喊大叫,并用菜刀多次砍砸大门,扬言要伤害他们全家。
唐雪怕他冲进来伤害到家人,同时想到他手里有刀,于是从厨房带了两把水果刀在身边。
刚打开门,唐雪就被踢了一脚,随后李某上来就是拳打脚踢,原本拿在手里防身的水果刀也掉落在地上,情急之下,唐雪拿出另一把水果刀进行反抗乱挥,随后不久两人被其他人拉开。
唐雪后来才知道李某被自己刺伤,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被公安机关带走。
写在最后
法律虽然给了唐雪“正当防卫”的公正判决,但自己和家人却要面对突如其来的很多问题,父母被迫背井离乡,背地里遭受的质疑和谩骂,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个人觉得:社会在进步,法律在健全,这都是循序渐进的一个过程。
单从案子来看,一个男人殴打一名女子,本身就有力量上的悬殊,如果不进行防卫,倒下的人又是谁?所以说,必要的反击才是最好的防守。
如今是法治社会,歹徒已经提刀砍砸到家门口了,对于那些寻衅滋事的坏人不能惯着,惯着只会让他们更加得寸进尺。
最终,法院伸张了正义,打击了邪恶,同时跟唐雪一样因正当防卫“无罪释放”的受害者,也要坚强起来,勇敢面对生活,面对社会。
我们也需要多给他们一点关心,不能让正义的一方背上思想包袱,支持正当防卫,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社会意义重大。
你们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有什么样的看法?
歹徒正在行凶,很有可能威胁人质生命。为了确保无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采用最有效的方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利弊歹徒。正当防卫。惩治邪恶!弘扬正气!!
#原创#
妻子被歹徒用刀挟持
时刻有丧命危险
其丈夫将歹徒打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对正在进行违法的暴力侵害并危及被害人生命之时
出手制暴者拥有无限正当防卫的权力
故,其丈夫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
#上海常青教育凌远长著#
妻子都被歹徒用刀挟持,这都称呼用刀者为歹徒了,很明显歹徒的行为已构成了被害人的生命威胁,换了谁都会本能地帮助被害人脱险,这时丈夫不管用什么方式解除妻子的生命威胁,都属于第一条件反射,这是很正常的行为本能,所以是属于正当防卫,没有异议!
歹徒是绑架行为打死是正当防卫
妻子被歹徒用刀挟持,没介绍案情。我估计两种可能:一种是劫财,一种劫色。劫财,就是歹徒用刀威逼妻子将随身携带的金钱,金银首饰撸下来劫走,这是涉嫌抢劫犯罪。劫色,就是歹徒用刀威逼妻子就范,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这是涉嫌强奸犯罪。歹徒劫财劫色之后,唯恐你妻子报警,他有可能杀人灭口,掩盖犯下的罪行。
因此绑架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的,或者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丈夫是妻子人身安全的保护神,当妻子遇到不法侵害时,有权履行保护义务。
当发现或者得知妻子被歹徒绑架时,丈夫立即报警,并及时到达案件现场对妻子施救。向歹徒发出严厉警告,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到,放下屠刀!如果歹徒置若罔闻,继续挥刀威胁妻子,当妻子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瞬间,丈夫为了保护妻子不受伤害,趁歹徒不备轮起手中的木棍,或在道边拾起的一块砖头向歹徒砸去,不偏不倚恰好砸在歹徒后脑勺上,歹徒流血而死。
歹徒死了,警察也到了。惊恐万状的妻子抱着丈夫痛哭,你晚来一步我就没命了。丈夫一面如实介绍案情,一面安慰妻子。丈夫将歹徒打死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行为。一是针对绑架这种严重暴力犯罪。二是绑架正在进行,警告不听。三是丈夫趁歹徒不备在路边捡起的木棍或砖头。四是歹徒死亡,丈夫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
有人会说,这不是杀人吗,丈夫虽然打死了歹徒,但不会以故意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用担心他家人要求赔偿。
谢谢邀请!
首先答复提问者:是属于正当防卫。其次是根据《刑法》、《刑诉法》以及新修改的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符合正当防卫无异议。
在妻子被歹徒用刀挟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丈夫趁歹徒疏忽大意,抓住机会一举将其打死,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当然,有一点需要防卫者注意,那就是歹徒被反击后未死,但己失去了行动能力,这时候就不能将其致死。如果继续击打致死,可能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歹徒使用的是刀,手段极其残暴。随时有可能使用极端行为,人质生命随时遭到威胁和不测。人质生命危在旦夕。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的话,那正当防卫就是一句空话。
妻子被歹徒用刀挟持,实际妻子的生命已经是在旦夕,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如果老公在这个时间内,还顾得上其他的事情,我想他妻子的命早就已经完蛋了。
(除非老公早都希望歹徒这样做,也是他心里所希望的)!
正常的老公第一反应就是制服歹徒,救出妻子的做法才显男人的夲能。至于是不是正当防卫那是后话,只有留给法官大人了,我们大家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