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前写了遗嘱,遗产全部留给我,搬家时不小心遗失了房产证补办时告诉我妈遗嘱没有公证不行怎么办?

谁说的遗嘱没有公证不行?

你这句子太长,是遗嘱遗失,还是房产证遗失?

你说的事涉及3个问题:

1.你父亲写的遗嘱有效性的问题。

你父亲写的遗嘱,遗产全部留给你。

你父亲写遗嘱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头脑清醒写的有效。如糊塗了,写的无效。

你父自己写的遗嘱为自书遗嘱,是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从形式上有效。

写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

属于夫妻财产的另一半财产归你母亲所有。比如房产的一半是母亲的,另一半才是你父亲遗产。房子这一半遗产,你父亲立遗嘱全部留给你。没有你母亲的,也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这是合法的。

如果父亲写的遗嘱遗失,房产的一半为父亲的遗产。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你母亲,你和兄弟姐妹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你母亲占这处房的一半产权,你办产权过户,你母亲上哪住,她同意过户给你,她签字。按房子市场价给你母亲房钱,你母亲不同意过户她住,给你一半房钱。

2.公证已不具有最高证明效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具有同等效力。

公证不是唯一的遗嘱形式了。公民对遗嘱可公证也可不公证。

因此说没有公证,遗嘱不行的说法过时了,没有法律根据。

3.如果房产证遗失,过去要求产权人登报声明作废。

按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档案,完全可以调岀按你父遗嘱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如果你父写的遗嘱遗失,持你父房产证,持你母亲和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亲子关系证明,这些在你父母档案中复印加盖公章,或者户口本作以证明,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名同意或者不同意表,将这些表交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您好!

先更正一个错误的说法:“遗嘱没有公证不行”。

如果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理机构是这种说辞,只能说办理机构太不专业了。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说法,更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回到主题,应该怎么办?

房产证丢失,按照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由房屋产权人做出遗失声明并补办。但是题主父亲过世了,没法做出声明,所以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手续的方式,重新办理房产证。

总体上来讲,分为如下几个步骤,供题主参考:

第一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信息。

查询这个信息的目的,是证明这套房子确实存在、确实属于题主父亲(或者父母)。有了这个信息,才能说明这套房子发生了继承。

一般房产管理部门都有档案。有了这个查询结果,弄一份纸质的。可以跟办理机构人员说明情况,就说做继承权公证需要这项证明材料。

第二步,确定题主可继承的份额。

父亲遗嘱说全给题主,不一定能代表能完全生效。这里题主还需要判定一个问题:房子到底是父亲个人的,还是父母共有的。

  • 如果是父亲个人的,可以依据遗嘱,全部由题主继承。
  • 如果是父母共同财产,遗嘱只能部分生效,只能把父亲那一部分给到题主继承。如果题主要得到全部房产,还需要再多绕一道手续,稍后第五步说明。

第三步,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手续。

前提是,所有继承人均认同父亲的遗嘱,即无争议。

这时候,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作为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的依据。具体怎么办,这里不赘述了,比较麻烦,题主可询问当地公证处的要求。

第四步,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拿着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房子登记在继承人名下。如果房子属于题主父亲个人,那么题主可以继承全部房产;如果不是,题主只能继承一半儿,这就涉及到第五步。

第五步,母亲份额的过户。

如果房产中有母亲的份额,母亲只能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把其份额再过户给题主,题主才可能得到全部房产。

赠与或者买卖的操作程序比较简单,走正常流程即可,问一下不动产登记中心就知道了。

以上步骤都走完,就可以下来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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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前写了遗嘱,遗产全部留给我,搬家时不小心遗失了房产证补办时告诉我妈遗嘱没有公证不行怎么办?


遗嘱丢失,你们就无法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继承权公证。在法定继承人并非你一人的情况下,你父亲留下的遗产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并且继承的份额是相同的。除非你们能够协商好,其他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全部遗产由你一人继承。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你们只能去法院起诉,除非你能拿出强有力的证据,否则法院还是会按照所有继承人继承权来判决。


感觉这个问题说得有点不合常规。

一是现在的遗嘱不需要公证。《民法典》实施之后,财产继承,遗嘱不需要公证了,而且打印遗嘱和视频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规范,也是有法律效益的,跟书写遗嘱一样受法律保护。关键点是遗嘱规范。

二是房产证丢失了,补办的时候,管理人员说遗嘱没有公证不行。难道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学法吗?他们不知道2021年1月1日之后,遗嘱是不需要公证的吗?

三是房产证不管是在你的名下还是在你父亲的名下,因为丢失,补办的时候查一下档案不就知道了,为啥还要遗嘱,难道是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你现在补办要改成你的名字吗?现在都有电子档案,那个部门没有呢?

四是你妈还在世,你父亲的遗产原本有你妈一半多,你要把父亲的遗产全部继承了,你妈怎么办?谁给她养老?是你吗?如果你愿意给她养老,就不会这个时候急着要你父亲的遗产。

总之,老母亲还在世,别急着收割老父亲的全部遗产,给老母亲留一条生路吧。


请你先了解继承法。你父亲去世前写的遗嘱,当时有没有俩位以上不沾亲,没有血缘关系的见证在场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在场又为公证等于无效遗嘱。就是公证时按继承法第一继承人必须到场,签署放弃继承财产书,你才能全部继承财产。退一步的说就是能继承的话,你只能继承你父亲的一半财产。另一半财产归你母亲,所有继承人有权继承。你说很直白,但现实唯一说服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还有一条路可走,就是走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显然你想在第一个方案中寻求突破很不现实。我不是律师。


有两个问题:

一、你父亲遗嘱中记载的财产是否全部是起其个人财产

这实际是我们生活中常犯的问题,立遗嘱人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要看遗嘱中是否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母亲的部分,比如一套房产,那么父亲实际只能处置一半,那么此时父亲说把房子全部给你是不合适的,除非你母亲同意她的一部分也给你,你才能享有房子的全部产权。如果你母亲不同意,即便你有遗嘱也不能通过该遗嘱获得房子的全部产权。

二、遗嘱并非一定要公证

为什么很多人认为遗嘱要进行公证,实际上是比如房产要过户的时房产登记部门要求出具这样的公证文书,实际上也是房产登记部门的程序性要求,防止登记错误的发生。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并非一定要公证。

你的这个问题,要看你是否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如果是独生子女,你妈妈,奶奶爷爷(如果还在世)完全可以通过公证放弃继承,同意房产全部由你享有,那么有了这样的公证文书,你一样可以拿到房产证。

如果不是独生子女,那么除了你妈妈爷爷奶奶的公证,还需要你兄弟姐妹公证放弃继承才可以。

公证是为了防止房产登记时产生错误,但并非是遗嘱生效的条件。


这个事情有点复杂。

简单点来说,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父亲个人财产,那他写的遗嘱有效,若你想继承房屋只能去起诉你父亲其他继承人,让他们配合你去办理过户更名。在诉讼过程中,那份遗嘱就是关键性的证据。

更复杂一些的情况,如果那套房子不是你父亲个人遗产,比如这个房子是你父亲母亲共有房产,那你父亲在遗嘱中把这套房子都给你,显然是无权处分了一部分你母亲的财产,所以遗嘱部分无效。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房管部门才会不同意直接给你更名,因为他们判断不了这些问题。


遗嘱没有规定必须公证才有效!

遗嘱是被继承人为避免各继承人之间为争夺遗产闹纠纷,事先将遗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措施。遗嘱也有很多种:自书遗嘱,见证遗嘱,录像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等。

《民法典》颁布之前,法律规定的是有多份遗嘱的,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哪怕公证遗嘱后,被继承人再修改遗嘱也不行。《民法典》颁布后,修改了上述规定,是以最后的一份遗嘱为准。

遗嘱如果处分了他人的财产,这一部分是无效的。比如,题主的父亲去世后,遗嘱是将遗产全部留给了题主,但房产是题主父母的共同财产,因为题主的妈妈还在世,则老妈不同意的话,涉及到的这一部分就是无效的。

题主说父亲去世后,因为丢失房本要补办的时候,办证机关说遗嘱没有公证不能过户到题主名下,这样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但现实中的确好多城市是这样要求的。

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重新做一份公证,当然了这份公证不是遗嘱公证了,而是遗产处分公证,就是题主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签字说房子归题主,这样子也是可以的。

2、题主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确认父亲的遗嘱有效,房子归题主所有。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认定该遗嘱具备法律效力,房子归题主。这样的判决比公证效力更高。

现在好多政府部门为省事,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往往出台了好多不合理的文件,增加了群众的办事难度,但没办法,遇到问题找到解决之路就行了。


如果房产属于你父亲的婚前房产!父亲去世写好了遗嘱,房产全部留给你,搬家时不小心遗失了房产证,补办时并不需要你妈的遗嘱公证!

遗嘱并不是公证遗嘱才有效!向你父亲去世前就写好了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一种在法律上不需要二位见证人以上的证明都能算是有效的遗嘱。

你的父亲自立遗嘱是自己亲笔所写,亲笔签字,当时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都是真实的,没有造假的。法律上都会认可这种“自立遗嘱”是有效的。

如果是以上这种情况,房产局要你妈的遗嘱证明是不合理的。

当然了,也有另外一种情况。你父亲的房产是属于你妈婚后的共同财产。房产局要求你妈的遗嘱公证也是合理的。

其实,也没必要遗嘱公证。你妈现在还在世,你妈只要签定了房产愿意过户给你的同意书,也就可以过户给你了。

想公证也是可以的!叫你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给你过户的遗嘱继承,也就行了。

你妈还在世!这些不是都好办吗?有什么纠结的?


遗嘱无需公证,只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则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并对相关人员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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