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7,大家好
今日有条消息称国务院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关于这个话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首先文身的“文”字是否用的不对呀,应当是“纹”,而不是“文”,不是文化的文,纹身是一种偏向小众的文化,我是这样理解的,应当用“纹”。如果用“文身”这种提法,有可能误导人们认为纹身属于一种体现在皮肤上的文化,而不是把化学染料纹刺在皮肤组织上的手术。应当确切地使人们理解纹身的含义,它是一种外科手术,而不是纹在皮肤上的文化。
我一向不提倡纹身,但不反对,因为存在的即合理,无论是合谁的理,总之它存在了就有存在的道理,我可以不纹身,但是我无法反对别人纹身,人各有志、自己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的人喜欢极限运动,在生死之间搏命,已经做好了随时付出生命的准备,了无牵挂。而我还有不少牵挂,无法放开一搏,所以我也不提倡玩极限运动,太危险了嘛,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非要随时准备着去死呢。
我们应当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有益于自我成长、有益于增长智慧的,对那种损害健康的、损害心理精神的应远离,特别是心理损害往往是不知不觉中发生的,什么是心理?就是心灵管理的意思,对心灵进行管理,谁能有意识地去对自己的心灵进行管理?心理就是这个意思,保持心理健康,提升心理健康的程度是预防焦虑、抑郁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