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秋!我在原国企工作单位所属地的派出所办了一张能使用12个月的深圳特区暂住证,是一纸质小摺,到深圳市特区内务工。
当年进出深圳市特区内有南头、同乐、雁田等数个关口设立检查站,最大的关口是南头海关检查站。
我是从南头检查站持暂住证进入深圳特区内务工,当年所办的暂住证最长使用期为一年,即够了一年时间又要回原所属地重新再办一张暂住证来延续。
如果在深圳市特区内有固定工作,也可通过工作单位集体到附近综合治安管理办公室办理暂住证,型式为卡式不过使用期仍然为一年。
被查暂住证是深圳特区内常有的事情,因为有不少人是通过熟人无证带入关内,也有不少人暂住证到期却没有重新补办的,所以特区内一直对暂住证查得很严。
初到深圳市内务工的两三年,基本住在集体宿舍内很少被查,但是!如果晚上到娱乐场所游玩,真有不少人中招。
我所在公司的一名翻译,喜欢打桌球,碰巧派出所人员查暂住证,他因洗澡时撂下证件,出来时忘记带在身边,结果被抓,被带到南头看守所,后来通过电话联系才由公司人员拿赎金将其赎回。
我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曾带家属到深圳,因公司分派的宿舍无厨房,只能自己租出租屋住,在那数年中,经常日间或晚上被查,不过我和家人证件齐全,不会受到影响。
但是!我经常看到过无暂住证的人被抓上车带走,也经常都听到周围的熟人说,不少北方到深圳打工的人,因无暂住证或暂住证过期被带到南头看守所软禁,听说滋味真的不好受,岀门打工真不容易,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应备齐所需证件为上,以免节外生枝。
以上是我个人一段经历,网友们可提出异议及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