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闪灵》
(《THESHINING》)
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
主演:杰克·尼科尔森
文/金侬
喜欢电影的人,特别是喜欢惊悚恐怖片的人,应该不会不知道有一部叫《闪灵》的美国影片。这部电影我看了好几遍。
在享受最清晰的观影体验的同时,先前两次看片经历也约略在我的心里浮现了起来。很久以前我看《闪灵》,最被影片吸引的是什么?
好像是许许多多形式的东西。无论主、客观镜头的交替使用,还是景深镜头,《闪灵》中都用得很多。
一条长长的走道,两边都是紧闭着的房门,丹尼一骑着小车骨碌骨碌过去,我就在紧张地想:会不会此时突然有人开门出来,一下子将这个可爱的孩子打死?脑中此念一闪,我的身子就情不自禁地激灵一下。
说实在的,第一次看这部影片,我还不能理解太多的东西,我甚至想不通,杰克为什么要杀他的妻儿。我只能这样对自己自圆其说:因为导演要拍一部恐怖片,所以必须安排杀人。
第二次看,我已经看出了一些隐藏的深意。我发现黑人厨子为了救杰克一家,不辞劳苦地大老远赶来,却被已经疯了的杰克一斧子劈死,他的冤死与这座旅店下面埋葬的印地安人有着某种联系。整个旅店无疑是一个象征,它虽然富丽唐皇,但根基却是建立在印第安人死亡的尸骨之上,这体现了库布里克对美国社会无情地批判。
我是一个喜欢思考和冥想的人,我发现《闪灵》的导演与我一样,也喜欢进行哲理的思考,这使我与库布里克之间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这一点导致了我不久前又一次与《闪灵》重逢。
我很庆幸这一次重逢,它让我更好地理解了这部电影。不能说这一次理解最充分,但比起前两次来,我悟到了更多东西,特别是对杰克为什么要杀人,我差不多能看到他的骨子里去。
杰克不是一个自信而又才华横溢的作家。他看上去很努力,老把写作挂在嘴上,还身体力行摆出很大的架式在空旷的大堂“爬格子”,其实无非是做样子给妻子看,同时给自己的内心找寻一份安慰。
他要是自信的话,就会把作品主动读给妻子听——有多少作家都把妻子当作自己的第一个读者。他不但不主动读,妻子要读,他还老大不耐烦。正是他的平庸和无能,他的内心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一方面,他要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维系这个家;另一方面他又感到责任的重担压得他有点透不过气来。
试以常理想一想,任何一个有创作活力的作家都不会带着妻儿到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中从事近半年的创作。这已经证明了他的无能。加之他后来向妻子发泄时所说的,他要对得起旅店经理对他的信任,要有始有终地完成这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说明他来这儿写作完全是借口,是对自己不能胜任作家的一种搪塞。
一个拖家带口的中年男人,失去了发展事业的能力,其内心必然充满焦虑。这一点,在我还没有步入中年时是体会不到的。焦虑是必须要排解的,但杰克的外在环境不但不能使他排解,反而不断地加深他的焦虑,所以,他的杀人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孤寂的环境,大雪封山,再加上1970年杰克的前任看守发疯杀人的强烈心理暗示,使杰克的心理焦虑转化为杀人的动机,直至最后行凶。于是,库布里克的这一心理恐怖片的基本情节得以令人信服地确立了。
第三次再看,我好像突然悟到了很多东西,一下子明白了这部作品的象征意义。
金碧辉煌的豪华旅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这个国家很富有。然后,这个富有国家的地下却埋葬着冤屈的灵魂。这些灵魂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
杰克所有杀人的理由,其实都是表象,都只是仅仅可以解释他杀人的看得见的理由,而看不见的理由,则埋藏在地下。不散的冤魂才是他疯狂和杀人的真正理由。他的前任看守不是也疯狂而杀人吗?其实,他不过是前任看守的翻版而已。也就是说,即使他不是作家,没有任何压力和焦虑,住进这一幢大house,他就不可能不发疯。这是一个使人发疯的环境,除非你离开这个环境。
我想,这应该就是原罪!基督教探讨人类的原罪,库布里克和作者斯蒂芬·金在探讨这幢大house以及住在里面所有人的原罪。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就看怎么还了。
——原载《大众电影》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