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铁达尼》
文/寂、小沫
1:我在20岁那年看腻了南安普顿的海,吹够了英吉利海峡的风。这座城市脾气乖张,从不按部就班,前一分钟晴空万里,后一分钟便突然下起雨来。下雨的时候,人们说:这是大西洋在哭。我不喜欢哭泣的大西洋。我想要快乐,自由,阳光。我想要走遍未知的地方,用画笔记录下哪里的人,他们一定有温和的笑,宽厚的胸膛和厚实的手掌。和哀伤的南安普顿不一样。我在20岁那年,有了一个环游世界的梦想。想想看,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熟悉的地方到未知的远方。这是多么美妙的事。倘若给我一次这样的机会,我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横渡大西洋。我看透过这雨幕的阴霾,看透这万顷的波浪,看到大西洋的心,她她为何如此哀伤,她为何总是哭泣。
那些眼泪总是浸到我的铅笔里,打湿了我的画布。当时我正在画一个陌生的女孩,而那湿润慢慢弥散,最后将画布上她的双眼染的模糊起来,像是在哭泣。于是这哀伤从纸上,流过画笔,流进我的心里,像是下雨天潮湿的毛巾,久久不愿干燥。我叫杰克,只是个穷酸画家,但这并没有让我觉得窘迫,因为我知道,总有些东西,是财富无法替代的,而它对于我至关重要,我现在还不知道它是什么,但我想,我会找到。未知的东西总是让我兴奋,就像我喜欢每个清晨,因为起来时一切都是未知的,不知这一天会遇见什么人,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2:在我画过那个陌生的女孩的第三十六天。我又遇到一个女孩。生活总是这样,不断的迫使你离开过去,接受新的人和事物。人们称这个过程叫人生。其实,很多时候,当你离开了你已经熟悉的东西,接受了足够多足够新鲜的人和事物,你或许是发现,其实曾经失去的才是你最想要的。也许你会觉得此刻所遇见的人,也是你真正想要的。可是没关系,生活就像个卑鄙的魔术师,总是会将你真正想要的,变成过去。
这其实是一场轮回。一切你都未知,经历了后,才知道,原来那些你早就知晓,只是重复发生了。就好像我一天前还蹲在破旧的房间里,吃一片隔夜的面包。而此刻,我站在这艘驶向美国的世界最豪华的游轮上。也许未来我会在美国某个简陋的房间里,吃一片隔夜的面包,涂一层快过期的番茄酱。谁知道呢。
大西洋的风摇摇而来的时候,我看着普安立顿的方向,说再见。再见,我将去往远方。新奇、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就在我登上这艘巨轮的第二天,我看到了这个女孩。她就站在船舷哪里,站在我昨天面朝普安立顿高呼再见的地方。那个位置很好,可以看到整个大西洋。很多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有想去的一个地方,发发呆,走走神。每个这样的人都会觉得,没有人会知道自己就躲在这里。其实每个难过的人,都是一样的,你躲起来的那个地方,不知道有多少黯然神伤的人也曾在那里,像你一样,发呆,走神,哭泣。但却没有人会去打扰你,大家都假装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这是人内心最本质的善良,像是一条手帕,我难过了用来擦眼泪,你难过了,你也可以拿去擦。可是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人会需要手帕呢。
3:每个人都会有难过的时候,可如果你像我这样,身文无几,只有一支画笔,一卷画布。你就会少很多烦躁。因为你拥有的不多,你就不会担心会失去太多,所以我很少有难过的时候。可是如果你很富有,肩上披着一条能值300英镑的丝巾,手腕上戴着一串上千英镑的名贵手镯,踩一双光彩亮丽的高跟鞋,你就很难开心的起来。因为你会很容易失去一些东西,你连高傲的仪表,多余的矜持与沉默都不愿舍弃,你怎能开心的起来。
我觉得,我应该去告诉她这些,让她解脱,让她快乐。因为她眉眼像极了我在普安立顿时画过的那个双眼模糊的女孩。也许不像,但她们有着相同的哀伤。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话的声音,语速缓慢,带着一丝疲倦和不耐,但很高兴她愿意伸出她柔软修长的手指让我亲吻。我对她说:嗨,我叫杰克。她微笑:你好,我叫露丝。说这话的时候,海风吹扬起她名贵的丝巾和好看的长发,我看到那双眼睛,跳动这狂热的光泽,但那光泽暗淡,像是晚上的时候,依稀还能看到的英国海岸的灯塔。如果你是一艘船,你想让那灯光再亮一些,你只有靠近。倘若你继续远离,总有一天,你便再也看不到那道光芒。其实也许并不是你看不到了,而是它熄灭了。等不到船的灯塔,总会熄灭的。因为没有了船,在她眼里,再广阔的海,不过都是一片干枯的沙漠。
4:那天晚上我披着毛巾在甲板上坐了一夜。星光惨淡,海风冰冷刺骨。我没想到这么美丽的女人居然会想要去跳海。我曾经有过一次喝醉酒掉进海里的经历,说实话,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因为最让我恐惧的,不是窒息的痛苦,也不是海水呛入肺叶时的疼痛。而是那种无助,冰冷,无所依靠的感觉。那足以摧毁你所有的坚定与希望。她从前定然是没有过那种经历,所以我救下了她。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经历了那种事后还有机会回忆。可她绝望的神色,悲伤的眼泪还是灼痛了我,我跌落在甲板上的时候,看到一滴泪水从她的脸颊滑落,坠落进黑暗的海水和夜风里。这个时候,我觉得她像极了大西洋,于是我想看透她的心,为什么会如此哀伤,如此绝望。
除此之外,伤害我的还有那个中年的管家。我看着他身上名贵的西装时,不由自主的裹紧了身上廉价的夹克。他于是笑着走过来,向我伸出手,如果不是看到他指尖夹的二十美元,我一定是会认为他是一个和蔼可亲,训练有素的英国绅士。也许他只是习惯了被别人略施恩惠的喂养,所以当他看到我身上25英镑的夹克时,习惯性的递给我一根骨头,这也许本是友善的举动。可对不起,我和你不一样。其实你也不必这样。否则你何必要去穿那套名贵的西装?说实话,我本来不想接受那中年管家主人的邀请,因为当我看到他们时,我就知道,我和那个女孩不一样。
破旧牛仔裤怎么能和高贵晚礼服站在一起?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真正开始仰视她。她所拥有的一切,远非我之前想的那么肤浅。金钱,美貌,爱她的人,她全部拥有。我对自己说:她不需要我,她也永远不会属于我。可我第一眼看到她时,就爱上了她。呵呵,其实,我从前也不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原来,只是从前未曾遇到过。上天安排我遇到一个并不需要,也不会属于我的人,这该是多么可笑的嘲讽和愚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