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驾驶人、车主朋友们:
因自治区财政厅非税系统年底清算,自2022年12月26日0时至2023年1月1日0时全区范围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邮政代办网点、“交管12123”APP等所有线上及线下渠道将暂停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缴费和交通违法罚款缴纳业务。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
2022年12月21日
拓展消息:新疆修订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