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
自治区14个地(州、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自7月底以来,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服饰业、新业态领域等行业中,因疫情原因致使企业停工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无工作、无收入或失业的工会会员或正在申请入会的人员。
自治区总工会将资金拨付至地(州、市)工会,地(州、市)工会根据申请确认情况将资金拨付至县(市、区)工会,由县(市、区)工会通过银行卡予以发放。按照“早申请、早核实、早发放、早受益”的原则,核实准确一批救助一批,救助资金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