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或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克拉玛依市内大中专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40元,除政府补贴外其余由个人缴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二)学生儿童(含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
(三)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
(四)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40元;
(五)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40元。
三、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
对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3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及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2023年6月30日以后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640元,政府不予补贴。
四、缴费方式
(一)集中代收: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缴费,由学校或幼托机构负责代收代缴;油田退岗职工家属缴费,由新疆油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统一代缴。
(二)手机缴费:缴费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手机上缴费。
微信小程序
支付宝小程序
(三)银行缴费: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开户银行柜台、自助缴费终端刷卡缴费。
(四)刷卡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就近的街道(乡)劳动保障所服务窗口使用POS机刷卡缴费。
五、注意事项
(一)新参保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到居住地街道(乡)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
(二)缴费人不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长期照护保险的、或发生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变更的,请及时到居住地街道(乡)劳动保障所办理停保、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及时享受待遇。
(三)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年底期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咨询服务
参保登记、报销政策咨询电话:
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 0990-6236561
白碱滩区医疗保障局 0990-6918225
独山子区医疗保障局 0992-3650826
乌尔禾区医疗保障局 0990-6962539
缴费业务咨询电话:
克拉玛依区税务局 0990-6237031
独山子区税务局 0992-3684004
白碱滩区税务局 0990-6982776
乌尔禾区税务局 0990-6961472
特此通告。
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