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库尔勒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库尔勒市副市长杨松波通报了库尔勒市低风险区食品经营场所恢复经营的注意事项。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库尔勒市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为促进食品行业安全有序恢复经营,当前低风险区食品经营场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业前必须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消杀、彻底清洁环境,经营场所须保持良好通风,保持清洁干燥。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做好对人员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经社区验收并张贴场所码后,方能开业。从业人员纳入属地街道重点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核酸检测的要求,不得漏检、不得不检;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两次健康监测,自觉做好十大症状的属地上报工作,不可带病上岗。
二是确保食品生产物料和加工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经营前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清理、销毁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销毁的预包装食品,应予以封存并置于标识明显的独立储存区域。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制度,通过合法途径购买食品,确保来源可追溯。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切实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清洁。加工制作人员要严格加工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触入口食物。接触食品的用具、容器及设备材质,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做到规范归类和存放,分开使用;要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以上,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残留;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三是确保食品购销方式和配送安全。应采取网络订餐和电话预约配送等“无接触”方式购餐和配送。禁止堂食,在店外候餐区、取餐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应摆放餐桌,设置“无接触”缓冲区,经营者要督促所有到店人员扫码,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同时要设置物品交接缓冲区,进入物品在缓冲区内实施无接触交接,物品在缓冲区内,对外包装进行“六面”预防性消毒,消毒后物品静置不少于30分钟;水果、蔬菜和无包装的鲜肉可采取静置和清水冲洗,不可直接用消毒水喷洒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