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要采取分类防护措施

9月29日,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国庆假期公共场所服务人员防护要点:加强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带病上岗,采取分类防护措施。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副主任李国庆提示,商超、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和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核对,做好定期的抗原和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加强手的卫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要采取分类防护措施

李国庆建议,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应实行分类防护。根据具体风险程度,对员工落实不同的防护措施。

风险高的岗位人员:实行“增强型一级防护”,加强呼吸道防护,包括佩戴N95或KN95口罩、一次性帽子、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隔离衣、手套、工作鞋或鞋套。

风险低的岗位人员:实行“一级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手套、工作鞋/鞋套。实行分时分散就餐制度,各类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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