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领着失业保险金,这两天找到了一份零工。如果去打零工,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近日,网友“榴莲千层”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提出这个疑问。对此,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给出解答: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根据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乌鲁木齐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此项规定,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
参保人员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其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有关,参保缴费满1年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满2年不满3年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满3年不满4年可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满4年不满5年可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满6年可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6年及以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目前,乌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