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中秋节,当红明星李某峰可能悔青了花花肠子。
在这么一个明月星稀的晚上,推送这么一条“停车坐爱枫林晚”的花边新闻,多少带点腥味,实在有点倒胃口。
但与说俄乌之战相比,谈点明星的花边更安全点,起码相较于刀光剑影,天下千万光棍会更加喜欢看到神坛的倒塌。
李某峰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明星。因为有了前边的前车之鉴,后边会更加前赴后继,安全措施会做得更加细密。
社会对于应对类似明星“嫖娼”的处置思路也很熟练了,删除戏份,停止合作,收回荣誉……等等,基本上一路撸个精光,打回原样。
只是这一套如此熟练的操作,是否合法?
这里边牵扯到明星的肖像权保护、版权保护、人格荣誉保护等法律问题。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一个人即使是罪犯都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这些明星所有白纸黑字写明的条款合约都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很显然,目前有些做法简直跳过了法律层面先斩后奏。
自李某锋东窗事发之后,其有所关联的作品、品牌合作方、荣誉评选等等各方动作迅速,站出来删除戏份、终止合作、撤销资格等,可谓一气呵成,干净利落!
山民深深感觉到,这个过程凉气逼人,在强势舆论面前,尤其是在一些平日里像阉割的公鸡一样的所谓正规媒体此时站出来义正言辞的批评下,各方的动作如此决绝,实在让人汗颜。
犯错了能不能批评?当然可以,尤其是一个公众人物。但是,恐怕也用不着这种阵势吧?感觉像极了一次社会情绪去库存,显然这李某锋被塑造成了一种痰盂现象。
但是这种痰盂现象并无助于社会情绪真正释放。如此做作并非首次。这种对明星八卦的批判,其实是对一种破鼓的态度,破鼓无论如何下大力气擂都不会响,即破鼓不响。事实上,无论社会如何对这种痰盂现象进行批评,不仅无法扭转演艺行业江河日下的局面,无法释放社会公众对目前民生困顿情绪的释放,更无法提升公众对更具有社会公共价值的议题的参与和推动解决,不仅如此,还会淹没那些社会角落处的微弱哭声,而这些声音往往更需要急迫被听见,所涉及的问题需要被妥善解决。
往往,热衷于这种痰盂现象的,往往是那些平时需要其发声而选择沉默的所谓正规媒体,造成了社会的哭声不被听见,不需要被听见的噪音反而被聒噪得满天飞,进一步遮盖了社会真实的声音,遮蔽了现实中的问题;造成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需要及时化解的矛盾无法及时处理,以至于小事化大大事撑爆。
破鼓不响,无论如何擂打都于事无补:痰盂现象,无论如何搅动都无法净化盂内的肮脏之气。正规媒体热衷八卦明星嫖娼等风月之事,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