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
1.团体志愿者。各级各类有志于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繁荣提供志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院校和社会团体等。
2.个人志愿者。自愿服务群众的文化和旅游爱好者、专业或民间文艺院团从业人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各地文化能人、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一定公共图书馆基本素养或文艺特长的大中专学生以及“银龄计划人员”等。
二、招募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疆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图书馆事业,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愿意利用业余时间无偿服务于社会。
3. 志愿服务团体要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能力。
4.未成年人申请需经法定监护人同意,并陪同参与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服务项目
1.图书馆基础业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①图书(期刊)排架、整理、装订;②中、外文文献编目;③图书借阅管理;④参考咨询与读者服务工作;⑤地方文献征集与管理;⑥文献揭示与利用等。
2.公益性文化服务工作,主要包括:①阅读推广活动策划组织;②讲座服务;③展览讲解;④城市书房、分馆及流通站管理;⑤图书馆延时、错时开放服务;⑥志愿服务项目策划与组织;⑦社会教育及研学活动组织策划等。
3.特殊人群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妇女和生活困难群众等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
四、志愿者奖励
1.按要求给予午餐、交通、通讯和保险费用等补贴。
2.在志愿服务期间免费参加阅读推广活动、业务培训、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服务培训等活动。
3.新疆图书馆将综合服务时长及服务绩效,对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进行星级认证;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评比表彰,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五、报名方式
通过新疆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方式一:手机扫描新疆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平台移动端二维码。
方式二:登录新疆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平台网站。(网址: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