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本人,协警抓获真正的的罪犯,会有为民除害的自豪。
在重大刑事案发现场,嫌疑人逃跑,警方马上发出的通缉是面向一定区域的所有人发出的抓捕举报号令,这是来不及也没必要上网全国通缉的。
对这类通缉犯如果有足够的能力,自己毫发无损地把通缉犯抓了,那成就感无以言表,掌声与鲜花,甚至奖励,荣誉称号等,是应得的。
还有一类通缉犯,一定是有犯罪嫌疑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经过层层审批上网追逃的。
在之前,逃犯唯一触发预警的是使用身份信息。现在,还有可能通过面部识别,身体特征识别触发预警。
这通缉犯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第一是暴力犯罪或者可能出现暴力抗拒抓捕的;第二是平和型或者称温柔型的。
对第一类通缉犯,计划必须周密,抓捕人手要足,首先确保我方的人生安全。这类人危险十足,他之前就是因暴力犯罪被通缉,或者危害严重可能被判重罪被通缉。这类人可能随身携带凶器,并对抓捕不惜暴力抗拒。
对第二类,比如经济犯罪,职务类犯罪,对这类人抓捕要柔和,不必强力。但,不使用强力并不代表我方不强势。
对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警察来讲,抓捕到通缉犯,并不觉得有多大的成就感,只不过顺利完成一项上级指派的工作而已。除非,重大刑事犯罪分子,通过你细心负责工作排查出来并亲手抓获,那立功受奖的机会是有的,如果通过系统触发,成就感在具体侦办单位,与抓捕没有太大关系。
抓到通缉犯,办案单位来接人,会给500元费用,通常,谁抓的就奖励谁,这民警可以添点钱,请小组成员吃餐饭,或者就买点水果,每人分发一小袋。单位是不需要你上交的。这就是物质奖励!
80年代初期,我在区招待所服务总台工作,那时也称住宿登记处。当时办理住宿登记的城镇户籍需岀示单位证明、驾驶证、工作证。农村户籍需乡村证明。军人则需部队证明……有一天我俩接待了一位自称军人,而什么证件也没有的“军人”。只出示了份加急电报,说家中老人病危,忘了其它手续。经察言观色,那人虽穿一身军人衣服,却无领章帽徽。里面衬衫是黑色的,军鞋上沾了很多泥巴袜子是黑色的。随身军挎包、提个蓝色帆布包轻飘飘好像没装什么东西。由于培训时学过很多相关嫌疑人的举止言谈报告。猜测此“军人”是假的。安排好此人住宿报告治安室,晚上查房时从拎包搜出一把带血匕首。结公安机关审查交待系刚在陕西杀人的逃犯。军衣服是买的。当时我们有为民除害的自豪感!
我,李强(化名)是一名缉毒警察,我曾经协助同事逮捕过国家A级通缉犯——郑有斌。
在我的缉毒生涯中,经历过很多次的抓捕行动,只有这一次让我感到恐惧。
接近歹徒
2015年6月26日早上,郑有斌上了高速路,往南宁方向走。他亲自开车,车上有他第三个女朋友小梅(化名),还有狱友和一个马仔。为了进一步确认郑有斌的身份,我被选派执行这次任务,近距离侦查,我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普通的农民,为了更像一个农民,我用泥土抹在脸上还有衣服上,为了表现得更自然一些,我把脸上的泥土往下拍一拍,可是在去接近罪犯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紧张的要命,戴着草帽,扛着铁铲,左手揪了点玉米秆攥着,佝偻着腰,低着点头走。走了大约300米左右,接近了路边停的一辆车,看到主驾驶位上,有一个人压低了帽檐在睡觉。这个男人戴帽子、穿斑马条纹的花格上衣、国字脸型,都符合警方掌握的情报。
歹徒持枪
这个人就是国家A级通缉犯郑有斌,据可靠情报,郑有斌携带有美制M1911式手枪,这种手枪威力巨大,普通的防弹衣根本阻挡不了这种手枪子弹的射入,必须是特警穿得那种重量达2、30斤的防弹衣才可以。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我身上没有穿任何防弹衣,连最普通的防弹衣都没有。
抓捕歹徒
我将发现并确定歹徒的消息告诉队长,队长决定实施抓捕计划。我和几名同事从三面将歹徒所在的车辆团团围住,一位副支队长先从驾驶的位置进入,发现确实是郑有斌。他立即用枪顶着郑有斌的头,把他压倒。郑有斌的手还在乱动,想要掏枪。特警支队一位大队长拉开副驾驶一侧的车门,死死抓住他的双手。
就这样,历经十天九夜,国家A级通缉犯郑有斌落网。
惊心动魄的十天九夜
2014年年底,郑有斌犯罪集团进入缉毒警察的视野,这个集团曾一次性卖出3万颗摇头丸,2015年5月3日在一次抓捕过程中,郑有斌侥幸逃离,只抓到他的手下和女友。
说起女友,郑友斌的女友不止一个,被警察挂上号的就有三个。
第一个女友小希(化名)只有17岁,模样清秀,在16岁时和郑有斌发展成男女朋友的关系,当时她在一个网吧当服务员,觉得郑有斌非常“有钱、大方”就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她不知道的是郑有斌曾经因为贩毒和抢劫被两次判刑。
小希因为尚未成年,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小希参与贩毒,所以仅仅对她批评教育,让她离开郑有斌,然后就放她离开了。
遗憾的是,她没有听从警察的话,一个月后,被郑有斌用手枪顶住太阳穴,可怜的小希成为掩护郑有斌逃跑的挡箭牌。
投鼠忌器
第一次逃脱:
2015年6月17日,警方在广西钦州市的一家国际酒店发现了郑有斌的踪迹。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警方决定待郑有斌离开后实施抓捕行动。
下午三点左右,郑有斌出现了,当他钻进汽车里发现轮胎没气了,就想找一家汽修店补胎打气,警察的机会来了。两名特警用枪对准了郑有斌,可是始终没有开枪,因为郑有斌手里有人质——小希。当警察从后面出现用手枪指着郑有斌的时候,他突然掏出手枪,抵住坐在副驾驶的小希的太阳穴上,另一只手勒住她的脖子,不停地大叫“给我一辆车,给我一辆车!”
当时局面非常的混乱,有很多围观的人,周围有很多的商铺,也停了很多的车,特警大队长陷入两难:万一不能击中郑有斌,或者击中人质,甚者还可能会造成其他无辜的人员伤亡;假如自己能击中郑有斌,如果郑有斌下意识的开枪,导致他手上的人质失去生命,也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有的人开始起哄:“警察见到歹徒行凶,不鸣枪示警或者开枪击毙,还在犹豫什么呢?对罪犯那么仁慈做什么?”不是警察,难以体会警察此时的顾虑。警察和歹徒相持不下,场面僵持。
也许是命不该绝,这时候正好有一辆车从旁边经过,随即,他抢了这辆车,跳上驾驶位,把小浠挡在自己面前,一路狂奔而去。险些撞翻一辆摩托车。警方只在后面跟了不长的一段时间。
事后,大家认为,这次劫持人质事件是一次有预谋的安排,因为大家反复推敲小希和郑有斌的表现,发现双方都没有显得很慌乱,而且时机和角度也都是恰到好处,显然事先精心策划和准备过。警察从被抓到郑有斌的追随者那里得到了答案,郑有斌和小希确实做过相关方面的准备,现在小希就不能当成是无罪之人了,她涉嫌协助嫌疑人逃跑,自然也是被抓捕的对象。
让人痛心的是,当警察在小希父母家里抓到小希的时候,问她,为什么不离开郑有斌?小希回答说,你们说他是毒枭,我不相信。
第二次逃脱:
6月19日,警方再次发现了郑有斌。他已回到防城港下属的东兴市一带。此时,他换了一辆皇冠车,还换了一个女朋友—18岁的小倩(化名)。当天晚上8点左右,近200名警察和武警,把守住郑有斌藏身地方圆十几公里内的各个出入口,开始围捕。夜里两点,警察开始大规模搜山,可是机警的郑有斌逃出了包围。由于只穿了短裤,小倩的腿脚被划伤,无法继续逃跑,就混在人群里回到附近的家中,不到一小时就被警察抓获,虽然她报了假名和假的身份证号,还是被警察识破身份。当警察询问有关郑有斌的有关情况时,小倩拒不透漏任何消息,最后以涉嫌包庇被刑拘。
郑有斌走投无路,恰好碰到一个路过的农民,他对农民说,有没有办法离开这里,他愿意支付报酬,这个贪财的农民,把他带到一个大河边,这条河有七八米深,60余米宽,郑有斌冒险涉水渡河,差点被淹死,郑有斌再一次逃脱。这个贪财的农民被警察找到时,在他身上搜出郑有斌给的7200元。
作为一名警察,在抓捕罪犯的过程中,内心是矛盾的,为难的,甚至还有恐惧和担忧,抓捕的过程也是异常艰难的。可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社会的平安,我们将勇往直前。
勇敢正义,
广大群众一定不要被带偏了,遇到通缉犯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报警!!而不是想着自己抓住他!!
不过作为普通的人民群众,遇到(疑似)在逃通缉犯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警方,将时间、地点说清楚。切记切记不要贸然上前自己动手!!!因为逃脱抓捕、使得警方公开发布通缉令的人,一般都是有点东西的。要么特别会跑,要么特别会打,或者又会跑又会打,甚至还可能会在身上携带一些危险品等。贸然上前不仅有可能会对自己或者周围的人造成伤害,还有可能会打草惊蛇,反而对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给他吃给他喝,然后举报。对,举报。
首先你要知道 ,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被国家系统通缉的。
可能他是杀人犯,可能他是制毒、贩毒的,可能他强奸过别人,可能他拐卖过儿童,可能他抢劫过,可能他贪污腐败,可能他买凶杀人……【关于他自己说自己无辜的后文再提】
……没回答完 我去看看浏览器再说
我从浏览器回来啦,给你们看看成果
我还去搜了一下A级和B级通缉犯,发现真的是多种多样。
成就感。
想想会有奖金,就高兴。
你帮忙警方抓住过通缉犯是不是?你害怕被人报复,所以就提出这样的问题。
今天天气好晴朗,恭喜你中了大奖